学生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学校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国民教育系列相应层次的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本科毕业生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可申请学士学位,将按有关规定授予相应学科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
将按有关规定授予相应学科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
按有关规定授予相应学科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